因私護照辦理基本流程 本流程為辦理因私護照的基本流程,各個地區的具體辦事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會有細微差別。 中國加入WTO之后,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辦理因私護照、簽證的方式出國參展。辦理因私手續因其程序相對簡便;不需復雜地辦理《出國任務通知書》、《政審批件》等手續;加之持因私護照出國一次,下次再次持因私護照出國僅需聯系國外邀請函,準備好相關材料送簽即可,不需等待《出國任務通知書》、《政審批件》等材料;目前因私護照的有效期為10年,不可延期,因此,通過辦理因私手續出國,已越來越受到企業歡迎。需要特別說明的是,很快所有企業行為出國商務,將一律采用辦理因私手續出境,凡企業行為,因公普通護照很快將停止發放。
辦理因私護照所需材料 1、請到當地公安局索取《中國公民因私出國(境)申請審批表》,連同一張“出國(境)證照專用袋”信封,填好后,加蓋本單位公章、人事檔案關系所在單位公章、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公章、當地派出所公章(后面兩個章有時可不要)。 另據南京市公安局通知,從2002年10月1日起,凡南京市、蘇州市、無錫市參展人員只要憑《審批表》、戶口本、本人身份證、照片等材料即可申辦因私護照,不再需要單位及人事關系所在地蓋章。 2、本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 3、本人戶口本原件、復印件 4、本人2寸照片8張,要求藍底或白底,不可紅底,請到公安部門指定的照相館拍攝(“出國(境)證照專用袋”背后有對照片標準的詳細說明,請參閱)。南京市參展人員建議到該市以下攝影點照相: ①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服務大廳 洪公祠1號 電話:84218110 ②康寧影像證件公司鼓樓點 云南路5號 電話:83363966 ③康寧影像證件公司白下路點 白下路101號 電話:84421577 其他各市參展人員建議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攝影點拍照,以免不必要的麻煩。 5、本公司“營業執照”復印件 6、現在辦理因私護照,已不再需要國外的邀請函。而且新發居民因私護照上,已不再加貼“出境登記卡”,很方便。 請在準備好上述材料后,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護照(因私商務)。因各地公安部門收取材料可能有細微差別,請貴司與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取得進一步聯系。 以前辦理的因私護照上均有“出境登記卡”,如以前辦好護照后一直未出國,不管出境卡上的“目的國”是否為“本次出訪目的地國”,對本次出訪均無影響。 因公護照辦理基本流程 本流程為辦理因私護照的基本流程,各個地區的具體辦事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會有細微差別。 (一)因公護照發照機關 省外辦是外交部、國務院港澳辦授權頒發因公護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證的發證機關。省級各單位、各市(區)人員因公出國(境)在省外辦辦理護照、通行證。 (二)因公護照種類 因公護照分為外交護照、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。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護照法,公務普通護照代替現行的因公普通護照并啟用新的版本,其頒發范圍與原因公普通護照相同。 (三)因公護照頒發對象 1.公務護照頒發對象 ① 國家公務員系列的縣級以上領導(含副縣、處級); ② 經外交部批準可持用公務護照的人員; ③ 中央大型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及部分高校校級領導。 2.因公普通護照頒發對象:除以上人員外其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因公出國(境)人員。 (四)因公往來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及簽注種類: 1.通行證分為紅皮和藍皮兩種(紅皮通行證原則上發給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;藍皮通行證發給其他因公赴港澳人員); 2.省外辦負責簽發一次、兩次或多次訪問簽注及工作簽注(工作簽注須提供簽注號)。 辦理因公護照需要提供的材料 ⒈ 申請出國護照、簽證事項表,一式兩份 ⒉ 出國、赴港澳任務批件原件,雙跨團組須提供確認件原件、任務通知書和任務批件復印件; ⒊ 因公出國、赴港澳人員審查批件原件、正處級以上人員提供備案表原件(副廳級以上干部須經省委組織部備案;副省級以上干部免審); ⒋ 護照存放卡 ⒌ 2張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; ⒍ 辦照時須提供身份證原件,經工作人員核查無誤后退還專辦員。 注:如持有效或可以延期的因公護照,免核身份證,免護照存放卡及照片。 因公護照的延期和換發 (一)國內延期:持因公護照再次出訪,護照有效期不足半年者須延期,赴法國不足九個月須延期,延期手續與辦理新護照所提供的材料相同,一年期護照不予辦理延期手續。 (二)境外延期和補發:持省外辦頒發護照的我省在外因公常駐人員,在國外因故須辦理護照延期或補發新照時,統一由當事人所在單位的廳級主管部門向省外辦提出申請,并提供相關材料,省外辦審核同意后,向當事人所在地的我駐外使館出具公函,由駐外使領館為持照人辦理延期或換發手續。 (三)換發因私護照: ⒈ 境外換發因私護照,對持有因公護照出訪滯留未歸人員,省外辦接到駐外使領館公函后,通知原任務審批部門,由原任務審批部門通知當事人原派遣單位填寫“換發因私護照處理意見”后,遞交發照機關(省外辦),由發照機關簽署意見回復有關使領館。 ⒉ 根據外交部規定,勞務人員現一律改持因私護照。凡接到我駐國外使領館函電,經發照機關核查確是勞務身份后及時回復我駐外使領館,為其換發因私護照。 注意事項 各單位在辦理護照、通行證相關事項時,如須說明有關情況,則須向省外辦提供打印的情況說明,所有文字材料不得手寫。